2021-03-24 15:19:39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拟选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省奖、励志奖学金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及寒暑假开展校内外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范围内在校在籍的本科国奖、省奖、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限获奖年度)
二、选聘数量
每学院至少择优推荐2-3名获奖学生参与校级评选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领导;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国奖、省奖、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品学兼优;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学生中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宣传形式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打消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学院班级广泛进行资助政策宣讲,通过微信、微博、网页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新学期迎新工作新生资助政策宣讲。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将学生的《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1)及《XX学院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分别报送至知行楼319室,电子版均发送至(qndzzzx@163. com)。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遴选“学生资助大使”,举行聘任仪式,颁发聘书,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学校将根据“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成效,进行表彰。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