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举行“立德乐知奖学金”捐赠仪式

    2021-05-17 14:43:26 作者:文/黄堃 图/刘明月 来源: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          浏览数:0

  5月8日晚,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于学术会馆第二报告厅举行“立德乐知奖学金”捐赠仪式。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田义轲,校党政办公室正处级组织员刘安庆,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王国辉,校团委副书记、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王光炬,学院党委书记陈锦铭,副院长李宗洙,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李乐国律师,创始合伙人许立涛律师、万德寿律师出席捐赠仪式。仪式由学院团委书记贾光辉主持,师生代表参加。

  “立德乐知奖学金”是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李乐国律师、许立涛律师和万德寿律师共同捐资在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设立的公益奖学金,共计十万元,专项奖励德才兼备、学习优秀、贡献突出的优秀知识产权专业在校本科生。奖学金分为集体奖和个人奖,设学年活动奖、优秀学生奖、突出贡献奖、论文发表奖四个奖项。

  陈锦铭在捐赠仪式上致辞。他对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在学院设立奖学金表示诚挚的感谢。他指出,“立德乐知奖学金”的设立旨在促进专业的发展,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鼓励学生立德明志,潜心向学。三位律师的慷慨解囊不仅代表着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也代表着前辈法律人对后生晚辈的殷殷期望和切切关怀。陈锦铭对经合学子提出希望和要求,不辜负学校的培养,不辜负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永葆进取之心,常怀感恩之情,把学校和社会的关爱化作自强不息、刻苦奋斗的强大动力,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用智慧和才干报效祖国、回馈社会、自我成长。

  李乐国表示,作为“立德乐知奖学金”设立的发起人,他的初心是助力学校培养更多品学兼优、德法兼备的法律人才,为社会输送更多高质量的法律从业者,全力推进法律学科建设,担负起一名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李乐国对经合学子表达了期望与祝福。他表示,古之圣人有三不朽,其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立德”是对德行操守的要求,“乐知”是对乐在学中的期许,这也是“立德乐知”四个字的由来。他期望同学们“德”为先,“知”为后,要先做一个品格高尚的人,然后不断提升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仪式上,田义轲和陈锦铭共同接受李乐国、许立涛和万德寿三位律师捐赠的十万元支票。刘安庆为三位律师颁发捐赠证书。陈锦铭为三位律师颁发青岛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导师聘任证书。

  副校长田义轲与学院党委书记陈锦铭接受捐赠支票

  校党政办公室正处级组织员刘安庆为李乐国、许立涛、万德寿颁发捐赠证书

  陈锦铭为李乐国、许立涛、万德寿颁发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