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部署开展学生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3-09-04 11:16:30           浏览数:0

  日前,学工部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对学生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全体学生党员要深刻领会程玉海书记在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增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的要求,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加政治责任感;深刻理解建设多科性应用型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的重要机遇,切实增强使命感;深刻理解解决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全体学生党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肃认真地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学生党员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活动总要求不走样,牢牢把握目标任务不放松,坚持活动基本原则不打折,扎实推进活动进程不拖延。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并随着活动的深入而不断深化;要集中解决好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主要任务;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密切联系和深入同学,坚持讲求实效;要着力把握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把握好进度和节奏,确保活动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在活动开展中要精心设计开展“勤学修身 全面发展 创先争优做表率”主题活动,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表率,助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到“三个结合”,即把教育实践活动同推进“学生党建6633工程”相结合,同深化实践育人相结合,同建设良好校风学风相结合,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争做“五个模范”,即“勤奋学习的模范、遵规守纪的模范、服务同学的模范、勤俭节约的模范、实践创新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学院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开展“亮身份”、“走进群众”、“我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以良好的形象和实际行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走进学生中间,积极为学校科学发展出谋划策。

 

  此外,学工部还成立了学生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以加强对学生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检查。